在感情上我真的是一个白痴,高中三年来,我一直自称是“情场浪子”,其实那纯属胡扯的。莫莫,我们是高一分班时候认识的,我也觉得很奇妙。为什么上天会安排我们进入同一班级,我当初差点选了理科呢。
其实现在看来文科班也不是那么不好,我是一个喜欢文的人,也不太爱好去从事理科的事情。莫莫,之前的我们是无所不谈的好朋友,也正是那段时间让我好好地了解了你。
你喜欢旅游、喜欢K歌、喜欢逛街、喜欢喝雪碧、喜欢上网,这些爱好都与我很相同。性格上,我也找不到太多冲突的地方,总之我喜欢你很长的一段时间了,我确信这份喜欢并非一时冲动,并非青春期的萌动,也并非是存有异心的。我对你的喜欢,发自纯洁的向往,美好的憧憬。
现在,我终于鼓起勇气向你宣布:莫莫,我喜欢你,希望你可以接受我。我愿意陪你走过剩余的高中两年日子,如果可以我还会陪你走得更远。